第十九章 陈默的私房
秦箫汉找了一家成衣铺,门面不大,但橱窗里挂着的衣服看起来不错,是典型的民国风。
秦箫汉前世挺反感西装革履,因为那已经差不多成了烂大街的职业装,银行职员、卖二手房的、骗老人养老钱的,不得不穿。此时,看到街上穿西装的人,一个个人模狗样的,一脸上等人的模样,他更厌烦。
前世的秦箫汉,不过三十几岁,却有着七八十岁的偏执,不喜欢反传统的人与事。所以,他决定,先体验民国风,完全融入这个时代,别让人一眼揪出来,那些张扬的富豪,没几个能长久的。
秦箫汉推门进去,伙计迎上来,满脸堆笑:“先生,做衣服还是买现成的?”
“现成的。”秦箫汉说,“长袍,夹袍,衬衫,裤子,都要。”
伙计上下打量他,眼睛在他身上转了一圈,然后从架子上取下几件衣服。
“先生试试这件。”
秦箫汉接过那件深灰色长袍,向左右瞧瞧,伙计明白,抱着其它衣服,带着他走进试衣间。
等伙计放下衣服,走出试衣间,并带上门。秦箫汉立即将门反锁,将帆布袋子放到衣服下面藏好,这才抖开长袍,套在身上。
镜子就在旁边,他站在镜子前,第一次认真打量这具身体。
镜子里的男人,二十五六岁,比他前世矮了七八公分,肩膀窄一些,胸肌也薄一些。脸是陌生的,眉骨略高,眼睛细长,鼻梁挺直,嘴唇抿着的时候有一点法令纹。不是那种浓眉大眼挺拔伟岸的帅,也不是那种精致却粉的娘,是那种扔进人群里再找不出来的普通。
这样最好!
但那双眼睛不一样,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东西,是他前世没有的。
前世,他的眼睛被生活磨得浑浊,看什么都带着二分不耐烦、三分麻木、四分认命。而这双眼睛,即使现在带着伤、带着疲惫,依然透着一股子……他想了半天,终于想出一个词:机警,像一只随时准备逃命的野猫。
逃命!
一想到这个词,秦箫汉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陈默东躲西藏的画面,且伴着心里的悸动,像是担心有大事发生,但这种感觉很快被其它记忆掩盖。
陈默,除了知道他是军统特工之外,他的过去似乎完全是谜。他到底干过什么,为什么有这么多钱。
在民国时期,有这笔财富的,在上海滩绝对排得上号。拥有四千个搭不溜的人,在二零二六年的上海,少说也有好几万人,但在一九四一年,四千万,就是个天文数字。物价、货币贬值,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,那就无法相提并论,相当于四个亿,甚至四十个亿都有可能。
秦箫汉对着镜子,把长袍脱下来,换上夹袍。衣服一件一件试过去,每一件穿在身上,都让他更清楚这具身体的真实模样。
肩膀上有旧伤,是压杠子留下的。膝盖上有厚厚的茧,是跪砖头跪出来的。手指上有好几道疤,指甲盖有三片是新长出来的。后背上有纵横交错的鞭痕,有些已经淡了,有些还很新鲜。
这是一具被反复折磨过的身体,这也是一具没有屈服过的身体。
秦箫汉看着镜子,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,他不是在占有这具身体,他是在继承它,继承它的记忆,它的伤痕,它的倔强,它没来得及完成的那些事。
他有武艺在身,他也一定够狠,这就足够了!
未来已来,不是吗?
“先生,还需要试其它的吗?”也许是秦箫汉在里面呆的时间太长,伙计轻轻敲了敲门然后问。
秦箫汉再次换上那件藏青色长袍,点点头,如今盛夏已过,穿着长袍正好。
秦箫汉没有将长袍脱下,从衣服堆进取出帆布袋,依旧挂在肩头,然后打开门。
“这件要了!刚才试的那几件,都包起来。旧衣服也包上,我要还给人家。”
伙计眉开眼笑,快步进来,手脚麻利地把衣服叠好,用牛皮纸包起来。
秦箫汉付了钱,抱着纸包走出成衣铺。
总共不足十个现大洋,他出了十个大洋,让伙计不用找。
——这真他妈便宜!
此时中国人的力气与技术廉价得完全可以忽略不计。
天已经快黑了,霞飞路的梧桐树在暮色中显得格外沉默,路灯还没亮,街边的店铺陆续亮起灯来。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地驶过,车上挤满了下班的职员和工人。
秦箫汉站在路边,辨认了一下方向。陈默那套私人公寓,在霞飞路西段的一条弄堂里,叫“树德里”。名字听着不错,其实就是一条又窄又破的死胡同。
他沿着霞飞路往西走,中途又吃了两个饼,喝了两杯茶,如此便算是晚餐。
这于秦箫汉来说,也算不了什么,前世送外卖时大多如此,只要能果腹,就图个经济、快捷。
“快餐”不但“快”,还能解决“餐”的问题,这就足够了!
走了大约二十分钟,拐进一条岔路,再走五十米,果然看见那块斑驳的里弄名牌——树德里。
弄堂口并不窄,应该有两米多,但路边大量蒿草没人打理。两侧是两三层的老式民居,墙皮剥落,露出里面的青砖。有些窗户用木板钉死了,有些黑洞洞的,看不见里面有没有人。
这情境,差点把秦箫汉的强迫症给逼出来,老感觉转个角,一定能看到墙上大大的画着圈的“拆”字。
秦箫汉走进去,弄堂很深,七拐八绕,两边是密密麻麻的门,杂物堆得到处都是。空气里有一股浓浓的腐败味,混着煤烟,令人呼吸难畅。
他走到最里面一栋楼前,这是一栋三层的老式公寓。红砖墙风化严重,铸铁阳台锈迹斑斑,爬山虎野蛮生长,把半面墙都遮住,好多窗户就剩下一个小洞。
楼前有一个小院,虽然同样杂乱,倒还宽敞,用来停车,应该没有问题。只是这条进来的路,以他的驾驶技术,开车进入,难度定然非常大。
秦箫汉进到楼道,里面很黑,没有楼道灯。他摸着墙壁往上走,楼梯倒是水泥板,但时不时有缺口,真担心脚下会突然踩空。看情况,这一栋楼里,怕是只有陈默一家业主。
陈默的私房在三楼,三零七室。
好在三楼楼道有窗,勉强能看清各家各门。门是普通的木门,门牌号用白漆写着,借着微弱的天光,勉强能看清。
秦箫汉蹲下来,伸手到门框左侧第三块砖的缝隙里抠。手指伸进去,果然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。
——钥匙!
他抽出来,插进锁孔,稍一转动,咔嗒一声,门开了。想不到门锁如此丝滑,秦箫汉不得不佩服陈默这个人细心,这些小细节都能想到。
秦箫汉推门进去,反手把门关上,按下门口的开关,没电!
里一片黑暗,他摸索着找到窗户,拉开窗帘。月光从蒙着灰的玻璃透进来,勉强照亮了这间屋子。
不大,三十多平方米,一间屋子既是卧室又是客厅,一个小厨房,一个厕所。家具简陋得可怜,一张木板床,一张方桌,两把椅子,一个衣柜,墙角还有一个生锈的铁皮炉子。
到处都是灰。
秦箫汉前世挺反感西装革履,因为那已经差不多成了烂大街的职业装,银行职员、卖二手房的、骗老人养老钱的,不得不穿。此时,看到街上穿西装的人,一个个人模狗样的,一脸上等人的模样,他更厌烦。
前世的秦箫汉,不过三十几岁,却有着七八十岁的偏执,不喜欢反传统的人与事。所以,他决定,先体验民国风,完全融入这个时代,别让人一眼揪出来,那些张扬的富豪,没几个能长久的。
秦箫汉推门进去,伙计迎上来,满脸堆笑:“先生,做衣服还是买现成的?”
“现成的。”秦箫汉说,“长袍,夹袍,衬衫,裤子,都要。”
伙计上下打量他,眼睛在他身上转了一圈,然后从架子上取下几件衣服。
“先生试试这件。”
秦箫汉接过那件深灰色长袍,向左右瞧瞧,伙计明白,抱着其它衣服,带着他走进试衣间。
等伙计放下衣服,走出试衣间,并带上门。秦箫汉立即将门反锁,将帆布袋子放到衣服下面藏好,这才抖开长袍,套在身上。
镜子就在旁边,他站在镜子前,第一次认真打量这具身体。
镜子里的男人,二十五六岁,比他前世矮了七八公分,肩膀窄一些,胸肌也薄一些。脸是陌生的,眉骨略高,眼睛细长,鼻梁挺直,嘴唇抿着的时候有一点法令纹。不是那种浓眉大眼挺拔伟岸的帅,也不是那种精致却粉的娘,是那种扔进人群里再找不出来的普通。
这样最好!
但那双眼睛不一样,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东西,是他前世没有的。
前世,他的眼睛被生活磨得浑浊,看什么都带着二分不耐烦、三分麻木、四分认命。而这双眼睛,即使现在带着伤、带着疲惫,依然透着一股子……他想了半天,终于想出一个词:机警,像一只随时准备逃命的野猫。
逃命!
一想到这个词,秦箫汉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陈默东躲西藏的画面,且伴着心里的悸动,像是担心有大事发生,但这种感觉很快被其它记忆掩盖。
陈默,除了知道他是军统特工之外,他的过去似乎完全是谜。他到底干过什么,为什么有这么多钱。
在民国时期,有这笔财富的,在上海滩绝对排得上号。拥有四千个搭不溜的人,在二零二六年的上海,少说也有好几万人,但在一九四一年,四千万,就是个天文数字。物价、货币贬值,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,那就无法相提并论,相当于四个亿,甚至四十个亿都有可能。
秦箫汉对着镜子,把长袍脱下来,换上夹袍。衣服一件一件试过去,每一件穿在身上,都让他更清楚这具身体的真实模样。
肩膀上有旧伤,是压杠子留下的。膝盖上有厚厚的茧,是跪砖头跪出来的。手指上有好几道疤,指甲盖有三片是新长出来的。后背上有纵横交错的鞭痕,有些已经淡了,有些还很新鲜。
这是一具被反复折磨过的身体,这也是一具没有屈服过的身体。
秦箫汉看着镜子,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,他不是在占有这具身体,他是在继承它,继承它的记忆,它的伤痕,它的倔强,它没来得及完成的那些事。
他有武艺在身,他也一定够狠,这就足够了!
未来已来,不是吗?
“先生,还需要试其它的吗?”也许是秦箫汉在里面呆的时间太长,伙计轻轻敲了敲门然后问。
秦箫汉再次换上那件藏青色长袍,点点头,如今盛夏已过,穿着长袍正好。
秦箫汉没有将长袍脱下,从衣服堆进取出帆布袋,依旧挂在肩头,然后打开门。
“这件要了!刚才试的那几件,都包起来。旧衣服也包上,我要还给人家。”
伙计眉开眼笑,快步进来,手脚麻利地把衣服叠好,用牛皮纸包起来。
秦箫汉付了钱,抱着纸包走出成衣铺。
总共不足十个现大洋,他出了十个大洋,让伙计不用找。
——这真他妈便宜!
此时中国人的力气与技术廉价得完全可以忽略不计。
天已经快黑了,霞飞路的梧桐树在暮色中显得格外沉默,路灯还没亮,街边的店铺陆续亮起灯来。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地驶过,车上挤满了下班的职员和工人。
秦箫汉站在路边,辨认了一下方向。陈默那套私人公寓,在霞飞路西段的一条弄堂里,叫“树德里”。名字听着不错,其实就是一条又窄又破的死胡同。
他沿着霞飞路往西走,中途又吃了两个饼,喝了两杯茶,如此便算是晚餐。
这于秦箫汉来说,也算不了什么,前世送外卖时大多如此,只要能果腹,就图个经济、快捷。
“快餐”不但“快”,还能解决“餐”的问题,这就足够了!
走了大约二十分钟,拐进一条岔路,再走五十米,果然看见那块斑驳的里弄名牌——树德里。
弄堂口并不窄,应该有两米多,但路边大量蒿草没人打理。两侧是两三层的老式民居,墙皮剥落,露出里面的青砖。有些窗户用木板钉死了,有些黑洞洞的,看不见里面有没有人。
这情境,差点把秦箫汉的强迫症给逼出来,老感觉转个角,一定能看到墙上大大的画着圈的“拆”字。
秦箫汉走进去,弄堂很深,七拐八绕,两边是密密麻麻的门,杂物堆得到处都是。空气里有一股浓浓的腐败味,混着煤烟,令人呼吸难畅。
他走到最里面一栋楼前,这是一栋三层的老式公寓。红砖墙风化严重,铸铁阳台锈迹斑斑,爬山虎野蛮生长,把半面墙都遮住,好多窗户就剩下一个小洞。
楼前有一个小院,虽然同样杂乱,倒还宽敞,用来停车,应该没有问题。只是这条进来的路,以他的驾驶技术,开车进入,难度定然非常大。
秦箫汉进到楼道,里面很黑,没有楼道灯。他摸着墙壁往上走,楼梯倒是水泥板,但时不时有缺口,真担心脚下会突然踩空。看情况,这一栋楼里,怕是只有陈默一家业主。
陈默的私房在三楼,三零七室。
好在三楼楼道有窗,勉强能看清各家各门。门是普通的木门,门牌号用白漆写着,借着微弱的天光,勉强能看清。
秦箫汉蹲下来,伸手到门框左侧第三块砖的缝隙里抠。手指伸进去,果然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。
——钥匙!
他抽出来,插进锁孔,稍一转动,咔嗒一声,门开了。想不到门锁如此丝滑,秦箫汉不得不佩服陈默这个人细心,这些小细节都能想到。
秦箫汉推门进去,反手把门关上,按下门口的开关,没电!
里一片黑暗,他摸索着找到窗户,拉开窗帘。月光从蒙着灰的玻璃透进来,勉强照亮了这间屋子。
不大,三十多平方米,一间屋子既是卧室又是客厅,一个小厨房,一个厕所。家具简陋得可怜,一张木板床,一张方桌,两把椅子,一个衣柜,墙角还有一个生锈的铁皮炉子。
到处都是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