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五章 死过一次的人
不久,林秀兰拿着几个饼与一壶水回来。
一个大白天的时间,两人疲于奔命,现在终于可以缓一缓。
稍作休息,两人再次上路,黑暗中,两人走了大约七八个小时,天色微明,秦箫汉忽然感应到有人在跟踪。
不是能量场的感应——他还没学会自由控制这种能力——是一种更原始的本能,像猎物被掠食者盯上时后颈发麻。
他停下脚步,回头看,远处的芦苇丛里,有几个模糊的人影一闪而过。不是穿土黄色军装的日本兵,也不是穿黑色便衣的七十六号,是穿灰布长袍的,和陈默的记者证上那张照片一样。
军统!
秦箫汉闭上眼睛,把手伸进怀里,摸到陈默那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,里面记录着军统上海区部分潜伏人员的代号和联络方式。那是陈默留给自己的保命符,也是军统必须杀他灭口的理由。他早该想到的,军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泄密的人,在他们的字眼里,就没信任这个词。
他睁开眼,继续往前走,假装什么都没发现。林秀兰走在他身侧,没有回头,但她握枪的手紧了紧,她也发现了情况。
“林姐,”秦箫汉压低声音,“前面是不是快到了?”
“快了!”林秀兰说,“再走三里。”
秦箫汉点点头,他在心里算了一笔账,三里路,一千五百米,正常走路十五分钟,负伤走路二十五分钟。
身后那些人什么时候动手?等到接应点?还是在这片芦苇荡里?
他摸向腰后的勃朗宁与毛琵,两把枪稳稳地扎在裤腰。前几天的练习没有白费,他闭着眼睛也能完成卸弹匣、拉套筒、检查枪膛这一整套流程。但他还是打不准,只要枪口一对人,他的手就会抖得厉害。
他需要一个机会,一个不得不开枪的机会,一个不得不见血的无奈。
三里路很快走完,芦苇荡尽头是一片开阔的田野,田埂上站着几个人。林秀兰看见他们,脚步明显快了几分。
而田埂上的人发现两人身后的尾巴,迅速隐藏到树后,做好战斗准备,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这面。秦箫汉却放慢了脚步,掉在了后面,回头看了一眼。
——有些事情必须要面对,作个了结!
身后的芦苇丛里,那几道灰布长袍的人影已经站了出来,呈扇形散开,迅速逼过来。
他们不再隐藏,因为他们知道,已经到了不得不动手的时候,绝不能让陈默继续往前。过了这地儿,那面可不是他们能随便进入的。陈默一旦投靠那面的人,对军统来说,那便是奇耻大辱,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。而且,有的秘密也可能成为永远无法解开的谜。
为首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,国字脸,浓眉,嘴角法令线很深。他手里握着一把柯尔特手枪,枪口垂向地面,没有抬起。
“陈默!”那人停下来大声喊。
秦箫汉也停下脚步,虽然知道喊的是自己,还是愣了一下。
“你是谁?”他转过身去问。
那人有些意外,打量了秦箫汉两眼,似乎突然醒悟,说,“陈志,上海区行动二队,我们是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同期,我们曾共同战斗。”
秦箫汉在陈默的记忆里搜索这个名字。
陈志,十六期步科,和陈默同期受训,两人睡过上下铺,又一起分配到军统上海区,一起执行过三次锄奸任务。陈默被捕那天,他也在现场,侥幸逃脱。
“上峰让我来问你,”看见秦箫汉没有出声,陈志直奔主题,“那本笔记本在不在你手里?”
陈志猜测陈默一定是被子弹伤到大脑失去记忆,并不想为此多费口舌来套交情。
“在的话,交出来!”见秦箫汉非常努力在回忆,陈志接着说,“交出来,或者你带着它一起死,选一个。”
秦箫汉看着陈志,总算明白过来,因为很多谍战剧有着类似的情节,那笔记本关系着很多人的生死。但这人说话的语气很平静,像在执行一次普通的任务,没有任何情绪波动,好像那笔记本只是因为上级需要,并无特别之处。
陈志说完也看着秦肃汉,四目相对。
秦箫汉忽然笑了,然后说:“陈志,你欠我一条命!”
陈志以为陈默失忆,没想到居然还记得这个,所以一听这话倒是有些诧异。
“民国二十八年十月,南京路。你被七十六号堵在永安公司后门,是我冲进去把你拖出来的。”
现在轮到陈志沉默,坠入回忆之中。秦箫汉见此情景,清楚那个模糊的记忆是真的,也明白了对方为什么没有在路途中直接阻击,而是要追到这里。
他是在恋旧情!
“我后背上那道刀疤还在。”秦箫汉问,“替你挨的!”
陈志的手下意识地握紧了枪柄,但枪口还是没有抬起来。
“一码归一码,”他说,“任务就是任务!”
秦箫汉点点头,说:“我明白!”
秦箫汉是真的明白,此时,他得有办法让自己脱身,否则两面火拼起来,他未必能逃得过众多军统特工的枪口。对面那几杆土八路的枪,也未必能挡得住这么多训练有术的特工。
秦箫汉从怀里掏出那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。
陈志的眼神有了变化,那是猎人看到猎物终于落网时的光,手中的枪抬起来,对准了秦箫天。
秦箫汉把笔记本拿在手里,翻到第一页。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小字,蓝黑墨水,笔清晰,有如印刷而成,是他看不懂的代号和数字,是军统上海区几十名潜伏特工的姓名、住址、掩护身份。
只要把这本笔记本交给日本人,他就可以换一条命,也许还能换很多钱,获得一个职位,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个美女的奖赏。
他看了陈志一眼,然后把笔记本撕成两半,他瞟到最后一页只记着一个人,陈志,便偷偷玩了一个小魔术,把那一页藏了起来。
陈志瞳孔骤缩,秦箫汉继续撕,四半,八半,十六半,然后将手一扬,纸片被扬进芦苇荡。而单独那一张,被他揉成一团,握在掌心里。
夏末的晨风卷起碎纸,像一群白色的蝴蝶,飞向灰白的天空。
陈志举起了枪,秦箫汉没有躲,林秀兰试图挡在他身前,反被秦箫汉用手臂拦到身后。
他看着那个黑洞洞的枪口,忽然想起赵铁柱教他瞄准时说的话,眼睛看准星,准星对目标,目标对后脑勺,三点一线。
他从来没用这个三点一线打过人,但现在,有人先用这种方式,拿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,他知道,这一刻迟早会来,不是今天就是明天。
——出来混的,迟早是有账要还的,这他妈是哪部电影里谁说的?
他不想死,也不怕死!
死过一次的人,面对死亡时似乎会突然变得冷静与从容,甚至带着对死亡的嘲弄之情。
一个大白天的时间,两人疲于奔命,现在终于可以缓一缓。
稍作休息,两人再次上路,黑暗中,两人走了大约七八个小时,天色微明,秦箫汉忽然感应到有人在跟踪。
不是能量场的感应——他还没学会自由控制这种能力——是一种更原始的本能,像猎物被掠食者盯上时后颈发麻。
他停下脚步,回头看,远处的芦苇丛里,有几个模糊的人影一闪而过。不是穿土黄色军装的日本兵,也不是穿黑色便衣的七十六号,是穿灰布长袍的,和陈默的记者证上那张照片一样。
军统!
秦箫汉闭上眼睛,把手伸进怀里,摸到陈默那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,里面记录着军统上海区部分潜伏人员的代号和联络方式。那是陈默留给自己的保命符,也是军统必须杀他灭口的理由。他早该想到的,军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泄密的人,在他们的字眼里,就没信任这个词。
他睁开眼,继续往前走,假装什么都没发现。林秀兰走在他身侧,没有回头,但她握枪的手紧了紧,她也发现了情况。
“林姐,”秦箫汉压低声音,“前面是不是快到了?”
“快了!”林秀兰说,“再走三里。”
秦箫汉点点头,他在心里算了一笔账,三里路,一千五百米,正常走路十五分钟,负伤走路二十五分钟。
身后那些人什么时候动手?等到接应点?还是在这片芦苇荡里?
他摸向腰后的勃朗宁与毛琵,两把枪稳稳地扎在裤腰。前几天的练习没有白费,他闭着眼睛也能完成卸弹匣、拉套筒、检查枪膛这一整套流程。但他还是打不准,只要枪口一对人,他的手就会抖得厉害。
他需要一个机会,一个不得不开枪的机会,一个不得不见血的无奈。
三里路很快走完,芦苇荡尽头是一片开阔的田野,田埂上站着几个人。林秀兰看见他们,脚步明显快了几分。
而田埂上的人发现两人身后的尾巴,迅速隐藏到树后,做好战斗准备,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这面。秦箫汉却放慢了脚步,掉在了后面,回头看了一眼。
——有些事情必须要面对,作个了结!
身后的芦苇丛里,那几道灰布长袍的人影已经站了出来,呈扇形散开,迅速逼过来。
他们不再隐藏,因为他们知道,已经到了不得不动手的时候,绝不能让陈默继续往前。过了这地儿,那面可不是他们能随便进入的。陈默一旦投靠那面的人,对军统来说,那便是奇耻大辱,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。而且,有的秘密也可能成为永远无法解开的谜。
为首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,国字脸,浓眉,嘴角法令线很深。他手里握着一把柯尔特手枪,枪口垂向地面,没有抬起。
“陈默!”那人停下来大声喊。
秦箫汉也停下脚步,虽然知道喊的是自己,还是愣了一下。
“你是谁?”他转过身去问。
那人有些意外,打量了秦箫汉两眼,似乎突然醒悟,说,“陈志,上海区行动二队,我们是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同期,我们曾共同战斗。”
秦箫汉在陈默的记忆里搜索这个名字。
陈志,十六期步科,和陈默同期受训,两人睡过上下铺,又一起分配到军统上海区,一起执行过三次锄奸任务。陈默被捕那天,他也在现场,侥幸逃脱。
“上峰让我来问你,”看见秦箫汉没有出声,陈志直奔主题,“那本笔记本在不在你手里?”
陈志猜测陈默一定是被子弹伤到大脑失去记忆,并不想为此多费口舌来套交情。
“在的话,交出来!”见秦箫汉非常努力在回忆,陈志接着说,“交出来,或者你带着它一起死,选一个。”
秦箫汉看着陈志,总算明白过来,因为很多谍战剧有着类似的情节,那笔记本关系着很多人的生死。但这人说话的语气很平静,像在执行一次普通的任务,没有任何情绪波动,好像那笔记本只是因为上级需要,并无特别之处。
陈志说完也看着秦肃汉,四目相对。
秦箫汉忽然笑了,然后说:“陈志,你欠我一条命!”
陈志以为陈默失忆,没想到居然还记得这个,所以一听这话倒是有些诧异。
“民国二十八年十月,南京路。你被七十六号堵在永安公司后门,是我冲进去把你拖出来的。”
现在轮到陈志沉默,坠入回忆之中。秦箫汉见此情景,清楚那个模糊的记忆是真的,也明白了对方为什么没有在路途中直接阻击,而是要追到这里。
他是在恋旧情!
“我后背上那道刀疤还在。”秦箫汉问,“替你挨的!”
陈志的手下意识地握紧了枪柄,但枪口还是没有抬起来。
“一码归一码,”他说,“任务就是任务!”
秦箫汉点点头,说:“我明白!”
秦箫汉是真的明白,此时,他得有办法让自己脱身,否则两面火拼起来,他未必能逃得过众多军统特工的枪口。对面那几杆土八路的枪,也未必能挡得住这么多训练有术的特工。
秦箫汉从怀里掏出那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。
陈志的眼神有了变化,那是猎人看到猎物终于落网时的光,手中的枪抬起来,对准了秦箫天。
秦箫汉把笔记本拿在手里,翻到第一页。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小字,蓝黑墨水,笔清晰,有如印刷而成,是他看不懂的代号和数字,是军统上海区几十名潜伏特工的姓名、住址、掩护身份。
只要把这本笔记本交给日本人,他就可以换一条命,也许还能换很多钱,获得一个职位,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个美女的奖赏。
他看了陈志一眼,然后把笔记本撕成两半,他瞟到最后一页只记着一个人,陈志,便偷偷玩了一个小魔术,把那一页藏了起来。
陈志瞳孔骤缩,秦箫汉继续撕,四半,八半,十六半,然后将手一扬,纸片被扬进芦苇荡。而单独那一张,被他揉成一团,握在掌心里。
夏末的晨风卷起碎纸,像一群白色的蝴蝶,飞向灰白的天空。
陈志举起了枪,秦箫汉没有躲,林秀兰试图挡在他身前,反被秦箫汉用手臂拦到身后。
他看着那个黑洞洞的枪口,忽然想起赵铁柱教他瞄准时说的话,眼睛看准星,准星对目标,目标对后脑勺,三点一线。
他从来没用这个三点一线打过人,但现在,有人先用这种方式,拿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,他知道,这一刻迟早会来,不是今天就是明天。
——出来混的,迟早是有账要还的,这他妈是哪部电影里谁说的?
他不想死,也不怕死!
死过一次的人,面对死亡时似乎会突然变得冷静与从容,甚至带着对死亡的嘲弄之情。